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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3日,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汇金科技)披露,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汇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汇金科技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亏损且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12月,汇金科技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382.29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汇金科技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汇金科技并处200万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买入汇金科技300561,且在2025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汇金科技注册于广东珠海,于2016年上市,主营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动态密码等技术,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网点转型、渠道建设等“云+端”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