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规定中的禁止交易时间,就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的窗口期。
以上规定是为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敏感信息发布的前后买卖本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为避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利用信息优势为自我牟利,根据市场要求和监管实践,规定了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