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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了《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首次成功开展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或重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服务。当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合计申报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时,按照单个项目审计收入的20%给予奖励,即单个项目奖励金额=单个项目审计收入×20%。
资产评估机构在申报年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成立后首次开展并完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或重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服务的资产评估法人机构;
(二)依法成功开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并完成全部收款,或依法成功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服务且项目收费金额大于50万元并完成全部收款;
(三)在上述项目的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自律规则的行为。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按照申报单位数量和业务金额等情况给予奖励,年度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申报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奖励金额总额的100%。
2025年9月19日,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发布《深圳市福田区推动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拓展高端、差异化业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在细分市场中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
每年安排最高200万元,用于奖励首次成功开展重大资产重组评估、重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服务、为企业提供ESG评估服务的资产评估法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