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以来,共和党议员不时谴责司法部,并在联邦调查局搜查前总统唐纳德·川普在海湖庄园的住所后要求追究责任。上周五公布的搜查令显示,这次搜查与《反间谍法》等有关。
《反间谍法》实际上是美国法典第18篇第37章下一系列与收集、保留或传播国防或机密信息有关的法律。海湖庄园的搜查令援引了第793条——“收集、传输或丢失国防信息”,这不仅仅包括许多人听到这个词时想到的“间谍”。第793条明确规定,合法获得国防文件访问权的人——比如前总统——如果不恰当地保留这些信息,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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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统记录法》的规定,总统或副总统在任职期间可能获得的官方文件和其他材料或信息必须交给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 (NARA)保存。
据NARA网站介绍,《总统记录法》是水门事件后的一项创新,它“改变了总统官方档案的法律所有权,从私人变为公共,并建立了一个新的法定结构,根据该结构,总统以及随后的NARA必须管理其政府的档案。”根据该法令,总统档案属于美国人民。
这在川普政府末期没有发生。相反,在乔·拜登上台后,川普带着各种物品前往海湖庄园。
违反《总统记录法》本身就已经足够严重了,更令人担忧的是,川普显然没有归还其他机密文件,这促使了周一的海湖庄园搜索。根据司法部的财产收据,这批文件共获得11份,其中4份是绝密文件,3份被标记为“机密”,另外3份被标记为“秘密”,还有1份被标记为“各种机密/TS/SCI文件”,这意味着这些文件只能由具有高安全级别的人在特定设施内阅读。
谁曾因该法案被起诉,罪名是什么?
备受关注的《反间谍法》案件通常涉及向新闻来源泄露政府机密信息。温纳(Reality Winner)曾是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的一名承包商,她向《拦截》(Intercept)泄露了一份有关俄罗斯干预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的机密政府报告。她在这篇报道于2017年6月发表后不久被捕,并被判在联邦监狱服刑5年零3个月,罪名是根据《反间谍法》传播国防信息。
温纳和其他举报人做的是一件可以被称为公共服务的事情,但对她的一项指控,就导致她被判处五年多的监禁,这表明《反间谍法》的起诉有多么严重。
1973年,丹尼尔·埃尔斯伯格因向《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泄露所谓的“五角大楼文件”(约7000页关于美国卷入越南战争的文件,反驳政府的官方说法)而根据《反间谍法》受审。他因泄露该报告而面临最高115年的监禁,但由于政府在收集埃尔斯伯格的证据方面渎职,他的案件被驳回。政府还试图阻止《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发表五角大楼文件,但最高法院做出了有利于这两家报纸的裁决。
温纳和埃尔斯伯格都有权合法获取他们泄露的文件;他们的罪行是传播了这些文件。川普也有权访问政府查获的这些文件和记录,但在他离任后,他就丧失了访问这些文件的权限。
根据第793条D部分的规定,美国官员或雇员明知特定信息会对美国造成损害或帮助其他国家,却“不按要求将其交付给有权接收的美国官员”,行为属于违法。据《纽约时报》上周日报道,川普似乎已经越过了这条线。川普的一名律师显然在6月签署了一份文件,声明所有机密材料都已归还政府;司法部公开的收据详细说明了周一从海湖庄园拿走的所有物品,这表明这一说法不是真的。
川普的下一步可能是什么
司法部现在已经公布了搜查令和收走的物品清单,但最重要的宣誓书尚未公开,宣誓书里应该会概述司法部为什么认为川普的住所里藏有可能违反《反间谍法》的的文件,因此还很难了解川普下一步的法律对策。
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瑞安·古德曼(Ryan Goodman)对Axios表示:“如果司法部根据迄今为止公众所知的可用信息,想要追究刑事案件,他们的理由似乎非常充分。”这份未密封的搜查令还引用了第1519条,其中提到销毁或操纵与联邦调查或破产程序有关的记录(无论是否机密)。正如《纽约时报》上周五报道的那样,目前还不清楚司法部援引第1519条是因为川普拒绝将文件交给NARA,还是完全出于其他原因。该搜查令还提到了第2071条,该条款规定,隐藏、从适当的位置移走、销毁或试图销毁政府文件是非法的——据报道,川普在任职期间做过这样的事情。
虽然川普同意公布搜查令和司法部从海湖庄园拿走的文件收据,但他为自己拥有这些文件提供了几个借口,错误地声称前总统奥巴马也保留了机密文件,并表示他解密了自己拥有的所有文件,这可能是真的,但不能让他免于法律惩罚。目前还没有看到川普解密文件的记录,此外,不管国家安全文件在技术上是否属于机密,只要存在不当储存,都有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