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03698.HK)公布,本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的覆函,在本行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安徽银保监局对本行行使境外优先股赎回权无异议。本行于2019年12月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人民币100亿元,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内资股17.35亿股,非公开发行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98.9亿元,已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的要求。
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本行拟于2021年11月10日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境外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该境外优先股的清算优先金额加上自前一付息日(含该日)起至计划的赎回日(不含该日)为止的期间内的已宣告且尚未发放的股息总额。于本公告日期,境外优先股总清算优先金额为8.8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