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300095.SZ)公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1年6月22日获得深交所受理,并于2021年7月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62号),公司已于2021年7月22日向深交所报送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为该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中止审核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中止公司该次发行审核。
公司该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该次发行事项履行了全面复核程序,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出具法律意见的复核报告》,待深交所审核确认后,恢复对公司该次发行的审核。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该次发行项目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