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纺控股(08506.HK)公告,董事会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列以下有关公司的复牌指引:(i)对未获授权担保进行适当监证调查、披露调查结果及采取适当补救行动;(ii)进行独立监证调查以识别(如有)集团未经适当授权作出的其他重大财务资助、宣布调查结果及采取适当补救行动;(iii)证明并无有关管理层诚信及╱或对公司管理及营运有重大影响力的任何人士的诚信的合理监管问题,而将可能对投资者构成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iv)证明董事符合担任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能力标准,可履行GEM上市规则第5.01及5.02条所规定的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责任;(v)证明公司有充足内部监控系统及程序以遵守GEM上市规则;(vi)刊发GEM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意见;(vii)证明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及(viii)知会市场有关公司的所有重大资料。
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