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300747.SZ)公布,近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9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锐科激光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请航天科工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程序,认真指导锐科激光规范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加强计划的管理、考核与监督,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约束机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有效实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航天科工需将锐科激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相关办法以及锐科激光股本总数、国有控股持股数量和比例等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国资委,变动信息及时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