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的合肥长海医院项目发生了死亡事故,没有向主管部门通报,而是采取了瞒报行为。记者从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被处以1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的处罚公示显示,2020年3月3日16时30分,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承建的合肥长海医院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受伤。3月9日,该受伤人员死亡。事发后,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瞒报了该起事故。
公示指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消除施工现场照明亮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事故隐患,对分包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瞒报事故。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等的规定。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参照《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版)》的规定,决定对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处以1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项处罚自2021年3月4日起开始,有效期1年。
中国网财经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王勇被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据了解,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中国建筑成员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张景龙。
天眼查显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曾因未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进行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7次,环保处罚14次。
中国网财经对房产乱象始终高度关注,对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项目情况进展将持续跟进。(李宾 李冰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