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在目前的流转税体系下并没有明确的定义。通常理解为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服务,包括餐饮业、旅店业、教育业、旅游业、家政服务业、美发美容业、医疗、各种代理服务等多种业态。生活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6%。
生活服务业是指利用一定设备、工具为消费者提供一定服务性劳动或少量商品的企业和单位的总称,是社区商业的重要内容。我国生活服务业包括的面较广泛,涉及餐饮与早点、住宿业、美容美发美体、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照相业、维修服务等多个方面,而且市场化程度较高,主要是靠市场发育起来的,并非政府手段而为之。
低税率6%
(1)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2)增值电信服务
(3)金融服务
(4)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