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担保,借款人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时,担保单位必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阶段性担保源于商品房预售。银行需要开发商在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权时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主要原因是,尽管买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毕竟买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物权,而银行尚未取得所购房屋的正式抵押权。银行在获得正式抵押贷款之前,需要经过预售商品房竣工、购房者取得预售房屋所有权、银行完成预售房屋抵押登记等阶段,因此银行成功获得正式抵押贷款之前存在一个未知的时间状态。
担保的主要内容是:
(1) 贷款前出售的房屋,未抵押;
(2) 不存在财产纠纷和财务纠纷;
(3)该房屋不得转售;(4)协助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保证期自购买人办理产权转让登记之日起,至《房屋他项权证》年贷款交付银行保管时止。定期保证责任不仅有利于贷款银行,的权利抵押,而且能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
阶段性担保是指从银行贷款之日起至银行负责《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之日止,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银行借钱给借款人时,必须等到《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获得,并且很明显没有其他人或单位对该财产拥有任何权利。然而,房地产交易中心处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在此期间承担风险责任,银行可以提前放款,从而加快房地产交易的完成。
如果双方都想尽快完成成交易,他们应该支付定期担保费。如果对交易速度没有特殊要求,就不需要支付定期担保费。
基本保证费是100万元以内400元/笔;超过100万元的,按贷款金额的0.1%收取。
阶段性担保和全程担保有什么区别?
1.不同的担保时限
例如,贷款期限为3年,整个担保期超过3年,阶段性担保是在3年内的某个时间。例如,在房地产许可证抵押之前,抵押贷款由开发商担保,这是阶段性担保,然后是房地产抵押。
2.风险是不同的
例如,在银行贷款担保是由开发商为贷款人担保的,而一些开发商提供的担保是全部担保。与定期担保相比,整体担保的风险相对较大。
综上所述,委托第三方作为经济担保,以便在公民负债时向债权人保证其偿还能力,但担保人并不总是愿意承担这一高风险责任,因此担保人可以选择在一定期限内承担责任,而不承担任何代其偿还的义务。
希望上述对于阶段性担保的介绍对你有帮助,阶段性担保虽然比全程担保有一定的优势,但是都是存在风险的,所以大家在选择担保方式的时候还是要格外注意的。资金回笼的话,担保也可暂时不考虑,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接下来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