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升龙凤凰城B区强制交付使用一事。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经调查把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升龙凤凰城B区由河南捷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1-5号楼合同约定于2011年6月30日交付使用。近期因交付使用问题引起的纠纷较多,我局相关处室对升龙凤凰城B区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和协调处理。
据调查,升龙凤凰城B区1-5号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在2010年1月1日《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以后签订,其交付使用应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因升龙凤凰城B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配套设施目前未达到《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我局已经向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延期交付使用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予以补偿。
注:2011年6月30日公示的《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是征求意见稿,还没有正式出台,目前该《办法》还不能作为交付使用的依据。(记者王书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