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所8月17日披露,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2020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发行金额10亿元,发行期限267天。
根据募集说明书显示,该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60116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有息负债,发行日为8月18日至8月19日,起息日为8月20日,兑付日为2021年5月14日。
截至当日,除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以外,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7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23.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