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起,深圳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了!失业补助金每月最高可领990元,最长可领6个月,共计5940元。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千万不要错过!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照参加失业保险年限分为以下两个档次: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97元/月。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在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的失业人员,还可以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市社保局提醒,失业补助金是阶段性新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只能申请一次。申请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或使用社保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通过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申领。审核通过的,市社保局将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