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在高考前认定资格;学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不须前往任何部门盖章认定。近日我省启动 2020 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最新政策要求,我省将不设贷款总人数和总规模上限,足额保障助学贷款资金规模,全力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预计今年国开行为我省 3 万多名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支持,贷款金额将超过 2.5 亿元,同时下调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和还款时间。7 月 20 日开始,我省 91 个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开始受理 2020 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按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今年全省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国家助学贷款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和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等七类学生,通过高中预申请,在高考前就为其认定了贷款资格。为方便学生办理贷款,除上述七类学生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需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即可认定贷款资格,不须前往任何部门盖章认定,实现了贷款办理 " 最多跑一次 "。同时,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减少人员聚集,实行零接触办理贷款,续贷学生可在线申请、线上审批并签订合同。
2020 年参加我省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等正式录取的新生、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持本人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及时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办理期间,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将开通 2020 年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接受资助政策咨询。
辽沈晚报 · ZAKER 沈阳 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