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SZ)公布,持公司8.5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8586%)的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40.2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626.81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313.41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