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状告九粮液是怎么回事?五粮液状告九粮液是因为什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构成对五粮液集团的“五粮液”、“五粮春”商标侵权,并判令滨河集团赔偿五粮液集团损失900万元。有律师表示,此次“五粮液”胜诉是一个全国法院审理傍名牌类案件的示范案例,而且对于淡化驰名商标的案件审理都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有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九粮液”外,还有“七粮液”、“大午粮液”等也成为五粮液的被告,最后被法院判商标侵权。
此外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进行搜索,检索到3090件商标,包括“一粮液”、“二粮液”、“三粮液”、“四粮液”、“五粮液”、“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九粮液”、“十粮液”、“千粮液”等。
除“三粮液”外都属生效商标。此外,还注册了“五琅液”、“五银液”、“五梁液”、“五根液”、“五浪液”、“五埌液”等数百种与“五粮液”类似的商标。这些商标绝大多数注册于2006年3月31日。
2011年7月22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北京市寅午宝公司生产、销售的“七粮液”系列酒侵犯了五粮液商标专用权,要求北京寅午宝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七粮液酒,并赔偿五粮液损失。法院认为,“七粮液”与“五粮液”构成近似,被告生产、销售七粮液酒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五粮液”商标专用权。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被告北京市寅午宝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七粮液酒,并赔偿原告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损失5万元。
与五粮液遭遇大面积“山寨”相比,同意白酒巨头的茅台集团以及与五粮液同处四川的泸州老窖集团则相对要好一些,对此有白酒业内人士指出,这主要与五粮液此前过度扩张,品牌线杂乱,与各种贴牌产品遗留也有一定的关系。事实上过于杂乱的品牌线确实也影响了五粮液的近年的发展,使其被茅台超越并差距越拉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