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龙(603779.SH)公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向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以机器设备向银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