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SH)公布,近日,公司收到《土地收储协议》中约定的部分土地收储补偿费用约1.05亿元,该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根据《土地收储协议》约定,待公司此次被收储土地所涉房屋拆除并办理权属注销手续后,交易对方将根据注销凭证向公司支付剩余收购尾款约106.319万元。
公司已将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明珠路385号的原厂区整体搬迁至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该搬迁事项已于2020年8月完成,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总部及厂区搬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公司因此次土地收储预计将获得补偿款人民币约1.0632亿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