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300803.SZ)公布,网信证券因债券交易业务造成重大经营风险,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21年7月16日,沈阳中院裁定受理网信证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7月28日指定国浩律所与德恒律所联合担任网信证券管理人。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报名参与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并根据《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等相关要求完成向网信证券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缴纳意向金、提交投资方案、支付投资保证金等工作。经市场化遴选流程,上市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网信证券管理人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依据《重整计划草案》,联合创业集团、盛京金控及恒信租赁作为网信证券原股东在网信证券中的出资人权益将调整为零,重整投资人将投入人民币15亿元重整投资款用于网信证券债务清偿,并取得重整后网信证券100%股权。截至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上述《重整计划草案》尚需债权人会议等表决通过,并待沈阳中院裁定批准。网信证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重整后网信证券100%股权。
上市公司前期已向管理人支付3亿元投资保证金。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自重整计划经沈阳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向管理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投资款15亿元(包含公司已向管理人账户支付的3亿元投资保证金)。
管理人根据标的公司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进度向债权人进行支付分配款。在标的公司股权完成过户(以上市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标的公司持股100%的股东,标的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为准)后,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
上市公司此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亦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具备较为齐全的业务资质,在2018年出现经营风险前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