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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元成股份)披露,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元成股份、祝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元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元成股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并处以37,454,649.91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元成股份603388,并且在2024年1月31日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差额损失的投资者,或可以考虑起诉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元成股份主营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