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大湾区经济网7月2日快讯(编辑 余芳)本网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6月30日正式施行《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首次以量化标准界定创业板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 企业:
轻资产认定:要求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20%;
高研发投入认定:需满足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收≥15%,或累计研发投入≥3亿元且平均占比≥3%(新增3%底线防止规模套利)。
同步强化风险管控: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企业,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债比例不得超过30%,体现"扶优限劣"监管导向。深交所表示,新规精准适配半导体、生物医药等创新企业特点,符合标准的企业将彻底突破原有30%补流限制,无需提前规划资本性支出,融资效率预计提升40%。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实质性降低轻资产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首年惠及超200家创业板公司,助力研发投入转化为新质生产力。随着制度红利释放,创业板将进一步巩固服务科技创新的核心功能。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