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首亮协议捍卫
面对来自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方对控股权的窥视,赵春霞也直言“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步森股份在3月1日的公告中首次贴出了新任实际控制人与原实际控制人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
2017年10月2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睿鸷资产与安见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安见科技将持有公司2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同时安见科技接受睿鸷资产持有的公司19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6%)投票权委托,安见科技合计持有公司29.86%的投票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安见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赵春霞。
据安见科技首次向上市公司披露的安见科技与睿鸷资产在2017年10月2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显示:睿鸷资产在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等方面与安见科技保持一致。
如“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行使监事、董事候选人提名权”;“其他应由上市公司股东行使的经营决策权”。
根据协议内容显示,双方同意“保持一致行动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任何一方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之日止”。
鉴于有上述协议的存在,因此,步森股份表示:“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同时,公司还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支配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仍为29.86%;并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和持续稳定发展。”
虽然步森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尚无变化,但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方也给出谋求控制权的5个计划,包括“通过协商及其他合法方式终止将睿鸷资产所持1940万股表决权委托给安见科技”;“通过公开市场合法合规增持公司股份,获得更多股份”;“通过寻找一致行动方,通过一致行动协议获得更多表决权”;“通过征集表决权,获得更多表决权”;“其他能提升控制权稳定的方法”。
目前来看,由于安见科技手持上述协议在手,仍处于上风,至于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后会否通过上述手段谋求控制权仍需观察。
虽然步森股份的股权之争最后赢家还未确定,但公司投资者却先尝到了甜头。《证券日报》记者发现,3月1日公司公告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回答后,步森股份的股价即出现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