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生化科技(00809.HK)公告,内容有关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哈尔滨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而执行裁定书是由于哈尔滨大成未能履行调解令而发出,该调解令要求哈尔滨大成须向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长春大合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长春大合向哈尔滨大成提供的违约贷款。
该土地于司法拍卖的所有阶段完成后仍未售出。因此,长春大合已向法院提出申请,且法院已向长春大合颁布命令,以折让拍卖价人民币262,798,420元接收该土地,以清偿部分有关申索。以该土地清偿部分有关申索后,哈尔滨大成就有关申索剩余欠付及结欠长春大合的违约贷款本金金额连同利息、罚款及诉讼费用为人民币5346.7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1)(c)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董事会谨进一步宣布,哈尔滨大成已收到宾县人民法院通知,哈尔滨大成其中一名债权人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哈尔滨大成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申请将哈尔滨大成清盘。经考虑哈尔滨大成资不抵债,其将不会就该申请进行抗辩,并将按照中国相关清盘程序进行清盘。
根据集团最近期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于2020年12月31日,哈尔滨大成的总资产占本集团总资产约6.0%。董事会认为,由于哈尔滨大成自2019年9月起已暂停营运,且公司及集团成员公司均没有就任何哈尔滨大成债务提供任何担保,故哈尔滨大成清盘不会对本集团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