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商企服务(06989.HK)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卓越物业管理(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订立的深圳卓投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已有条件同意于2021年5月3日后转让于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予买方。
于2021年11月3日,卓越物业管理与买方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出售事项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据此,卓越物业管理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深圳市卓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即销售权益),现金代价为人民币3.05亿元。
目标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为有融资需求的集团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在中国深圳专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然而,随着集团物业管理业务的持续扩张,集团意识到金融服务与物业管理服务间的协同效应并无预期显著。
首先,目标公司的客户群与集团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的客户群并不完全相同。此外,集团于2019年及2020年与金融服务业务分部相关的资产回报率分别为4.5%及6.2%,远低于2019年及2020年物业管理业务的资产回报率19.8%及9.9%。
此外,金融服务仅占集团收入的一小部分,但却转移了集团的营运资源及管理层的注意力。监于上述者,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将可令集团战略性地专注于物业管理业务作为其核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