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002930.SZ)公布,公司间接控股的境外子公司宏川香港作为此次交易的要约人,拟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情况下,由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其向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合计1,220,628,000股)。
此次交易对标的公司的要约价格为1.28港元/股,对应总要约对价约15.62亿港元。要约价格较标的公司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之收盘价每股1.18港元溢价约8.47%。要约价格亦较标的公司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前30、60及120个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之每股约1.17港元、1.06港元及0.95港元的平均收盘价分别溢价约9.40%、20.75%和34.74%。
由于码头、港口等自然环境条件的分散,中国的石化物流行业已经形成了区域性竞争格局,拥有强大吞吐量和大吨位泊位的港口对市场参与者至关重要。此次交易将使上市公司通过要约人收购位于中国石化行业主要枢纽的码头,有助于上市公司加强其地域影响力并稳固其在行业中的地位。
若此次交易在要约截止日期之前获得不少于90%要约股份/无利害关系股份的有效接纳,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8条及《收购守则》规则2.11,要约人将通过行使其强制性收购其在全面要约下未曾收购的要约股份的权利,将标的公司私有化。如要约人决定行使该等权利及完成强制性收购,标的公司将成为要约人的直接全资子公司,及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申请撤回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若此次交易未能在要约截止日期之前获得不少于90%要约股份/无利害关系股份的有效接纳(即达成条件(a)),且要约人同意豁免条件(a),而要约人于综合文件寄发日期后的四个月内就不少于90%要约股份/无利害关系股份获得有效接纳,则根据上述规定,要约人也将通过行使其强制性收购其在全面要约下未曾收购的要约股份的权利,将标的公司私有化。如要约人决定行使该等权利及完成强制性收购,标的公司将成为要约人的直接全资子公司,及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申请撤回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若要约人于综合文件寄发日期后的四个月内仍未能就不少于90%要约股份/无利害关系股份获得有效接纳,则标的公司仍将保持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地位。
宏川香港是苏州宏川全资子公司。苏州宏川是太仓阳鸿控股子公司,太仓阳鸿持股51%股权,金联川持有其余49%股权。金联川是宏川智慧、东莞金控和莞企二号于境内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东莞金控担任普通合伙人,莞企二号和宏川智慧作为有限合伙人,其中东莞金控、莞企二号、宏川智慧分别持有0.001%、69.999%及30%金联川份额。东莞金控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全资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