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SH)公布,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蓝山投资、王柳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万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72%。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805.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的比例不超过3.72%,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董事王晓明还需遵守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规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