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600475.SH)公布,此前披露,因政府旧城改建需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对公司位于“城南路3#”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厂房等建筑物及土地进行征收。根据相关政策及评估结果,公司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对公司因搬迁产生的停产及搬迁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总价共计人民币680,692,186元。
近日,公司已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2.72亿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被征收房地货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计入“专项应付款”,报表列报为“其他流动负债”,目前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