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300629.SZ)公布,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的额度,具体每笔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在总额度内授权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信贷。
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授权期限:自2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