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单独纳税,应将年终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右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公式单独计算纳税。
不超过3000元的3%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