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财经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7日晚间,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简称为《通知》)。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通知》有三大重要政策内容,即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实行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和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等。
首推现房销售制度
《通知》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现房销售制度。海南省明确,即日起,实行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现房销售的房屋应通过竣工验收且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海南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全省推行商品房现售制度的省份。海南省2018年4月22日实施“全域限购”政策以来已近两年,本次政策进一步加码房地产调控。
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海南省政府表示,发布《通知》是为了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通知》明确了各市县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避免将住房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要求各市县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海南省此次推出的安居型商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平均水平的居民家庭销售,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并在一定时期内封闭流转。
《通知》提出,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项目转型发展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商业、办公等经营性房地产或租赁住房。
《通知》中限购的内容有,对在海南省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来源:中国证券报、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