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管道(01080.HK)公告,于2021年12月22日,转让人浙江胜管实业有限公司与受让人杭州晗月新能源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转让人已有条件同意转让,而受让人已有条件同意收购被转让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新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约9.9%),代价为(i)受让人同意缴足被转让股份的未缴注册资本人民币8142万元;及(ii)受让人应付转让人现金人民币1.00元。
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约22.0%股权,且目标公司将继续以权益法入账列作本公司的一间联营公司。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联营公司,于转让前由转让人持有约31.88%股权。其主要于中国从事风电场的勘察、设计及建设,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机械设备,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谘询、经营等相关业务。
集团积极评估各业务单元、资产及投资的表现,致力于持续优化现有业务架构,精细化业务运营、专注主业,为集团提供长远、稳定的收益,提升集团核心盈利能力,改善股东回报。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转让一旦落实,将免除集团对此非核心业务的投资承诺,释放集团现金资源并投放于集团的主营业务,且同步改善整体营运资金状况,为集团焊管主营业务在管道行业大发展机遇下,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增强集团的核心盈利能力及业务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