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瑞(002072.SZ)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了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08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荆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执行。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推进执行工作,确保《重整计划》依法、高效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
根据《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可能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利润、2021年末的净资产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