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公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录得收入约人民币24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46.8%。与去年同期相比,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及销售量分别增加39.6%及6.3%至每吨约人民币4,454元及约387万吨,而毛利增加约85.6%至约人民币19.60亿元。集团的中期净溢利为约人民币16.16亿元,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7.86亿元的溢利增加约105.5%。派发2021年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10港元及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0.05港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总销售量约为387万吨(2020年同期:约364万吨),增加约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