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000571.SZ)公布,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科技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新大洲投资”)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筹备建设年产20万吨电石项目和100万吨/年褐煤提质项目,但因受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排政策影响,项目后续需应对政策变化、续建项目投资增加等问题,且中短期无盈利前景、技术风险未能解决等,项目长期处于停产、亏损状态,公司曾计划将该项目拆零变现,以回收运营资金。
从资产整体处置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新大洲投资于2020年9月受让了原另一股东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国惠”)持有的能源科技公司50%股权,使能源科技公司成为全资子公司。
此次出售能源科技公司股权为公司处置该资产的后续工作。通过股权处置尽可能最大限度地收回投资、减少损失,且回收价值大大优于拆零变现价值,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现有业务经营和解决部分债务问题。
此次交易为新大洲投资拟将持有的能源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宜宾铭曦”),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能源科技公司在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将能源科技公司100%股权及能源科技公司对外债务承接的转让对价确定为1.2180亿元,该转让对价包含能源科技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经确认的对外承担的所有债务(含涉及能源科技公司的各种涉诉案件)以及应付款项,包括本次股权转让应付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