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002147.SZ)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7执103号)。
本次义乌世茂收到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义乌世茂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城北路567、569号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浙(2017)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1673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产部分权利受限,并存在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将积极协调,与申请执行方进行协商和解,妥善处理房产被查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