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热力(01853.HK)公告,于2021年11月18日,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临时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请求批准(当中包括)有关建议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提交A股发行申请的决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5,556.66万A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拟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公司认为通过A+H方式,可以使公司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资本市场的优势。使公司一次性构建了两个融资平台,其后续融资不受制于单一市场的规则及状况限制,拓展了公司的后续融资渠道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