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300761.SZ)公布,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并与中介机构等充分沟通,公司拟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事项,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融资周期及资金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调整再融资方式并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审批,能否通过审批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或核准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