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泸水务(02281.HK)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收益约为人民币9.2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0.9%。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1.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1.8%。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0.1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7.3%。董事会不建议分派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股息。
集团为中国四川省综合市政水务服务供应商,业务主要包括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我们在业务中采用建设-拥有-经营("BOO")、转让-拥有-经营("TOO")及建设-经营-转让("BOT")项目模式,并与地方政府订立最长期限为30年的特许经营协议。公司的业务在中国泸州市、内江市威远地区、乐山市、凉山州部分地区、成都市青白江地区等区域开展。于报告期末,我们经营12座自来水厂和9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日总处理能力约为109万吨,我们还经营若干个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于报告期末,集团拥有12座日供水能力共约69.9万吨的自来水厂,与2020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座合江黄溪水厂,且原合江水厂转为加压站,日供水量增加6万吨。自来水厂平均利用率为70.8%。
报告期间,我们的售水总量为约73.7百万吨,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约65.9百万吨的自来水销量上升11.8%。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市供水区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