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集团(01622.HK)发布公告,董事会获黄若虹先生(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及黄若青先生(为执行董事兼本集团总裁)(统称“控股股东”)告知,在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彼等拟于本公告日期起计六个月内在公开市场上收购公司的股份。根据控股股东所提供的资料,增持股份代价的总金额预期不超过4亿港元。此外,据控股股东表示,控股股东拟持有将予收购的股份作中长期投资用途,且目前无意于增持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出售有关股份。
董事会认为,建议增持股份充分显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前景及增长潜力充满信心。在集团地产主业稳步上升及基本面持续优化的前提下,有望迎来下一阶段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