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出差坐飞机的朋友们,可能会发现在购买机票的都要购买一个“民航发展基金”。这个基金是什么呢?为什么必须要购买呢?
其实,民航发展基金的前身就是机场建设费。早在2004年的时候,国家财政部和民航总局就发布了关于收取机场建设费的通知报告。
最早收取机场建设费的是温州永强机场。温州永强机场是温州本地建设的,并非国家投资,所以在1992年,有了机场建设费。而后面别的的机场为了收益,纷纷效仿起了温州永强机场,也开始收取机场建设费用。
那么,这些机场建设费用的收取合法吗?
当还没有等这个问题理清楚,到了2012年的时候,根据《民航发展基金收取办法》,中国财政部规定了用民航发展基金代替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在国内往返的旅客,每次要强制购买50元的民航发展基金,而乘坐的飞机有出入境外的旅客,每次强制购买的基金是20元。
从1992年到现在,民航发展基金累计金额已经是一笔天文数字,然而,民航发展基金的合法性,一直都饱受争议。
早在2012年5月,上海律师王录春就向国家财政部申请,公开制定《民航发展基金收取办法》的依据,被财政部以国家保密信息为由驳回,王录春随后向北京一中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而财政部败诉了。
但是即便这场诉讼里王录春律师获得了胜利,民航发展基金依旧在每次旅客乘坐航班时被强制购买。
所以实际上,财政部发布的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通知和依据,一是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强制乘客购买的基金,但是这份基金的购买者——机场乘客,却从来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的分红。
民航发展基金成立和收取的这些年里,一直都是不合法的状态。
而在17年的人大代表大会上,人大代表车尚轮提议应逐步取消民航发展基金。首要理由就是民航发展基金的存在不合法。
至此,关于民航发展基金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已经是有确切定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