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科环(01296.HK)公布,于2021年6月16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及国电联合动力订立股权转让及注资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有条件同意通过(i)股权转让;及(ii)注资的方式出售国电联合动力40%的股权,其中,于公告日期,公司持有其70%股权,龙源电力持有其30%股权。
股权转让的代价为人民币4.08亿元。国家能源集团及龙源电力将分别注资人民币14.75亿元及人民币6.32亿元。
集团预计自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中取得未经审核投资收益约为人民币7.03亿元。完成后,国电联合动力的注册资本将由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龙源电力分别持有40%、30%及30%。国电联合动力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余下集团将不再从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进一步宣布,公司将与国家能源集团订立补充协议,对避免同业竞争协议进行修订,须(a)获董事会批准;(b)获国家能源集团董事会批准;(c)获联交所(倘需要)批准;(d)独立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相关决议案;及(e)股权转让及注资协议已成为无条件(除与补充协议已成为无条件有关的条件外)之日起生效。
股权转让、注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完成及生效彼此属互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