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所持1.5亿股将被强制变现? *ST东南:计划支付现金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18-09-12 10:42:39

9月10日,*ST东南(002263,SZ)公告称,因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裁定,强制变现大东南集团所持1.5亿股*ST东南股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目前大东南集团持有*ST东南5.24亿股,被强制变现的股票占其持股数量的近30%。9月11日,*ST东南以跌停收盘,报收于1.7元。若按照此价格估算,大东南集团对应强制变现的股票市值约为2.55亿元。要知道8月底复牌以来,*ST东南股价连续“一”字跌停,直到9月6日才打开跌停板,但股价仍是一路下行。

今日(9月11日),*ST东南证券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经过协商,大股东这部分股票不会强制变现,大东南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解决。

证券部:将以现金方式解决

*ST东南于9月10日收到经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签章的《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大东南集团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强制变现大东南集团所持1.5亿股。

自8月28日复牌后,*ST东南的股价连续跌停,仅在9月6日短暂放大成交,当日的成交金额为1.38亿元。目前*ST东南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持有*ST东南5.24亿股,被强制变现的股票占其持股数量的近30%。

9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ST东南证券部。“经过协商,这部分股票不会强制变现,控股股东将以现金方式解决。”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士表示,后续可以持续关注公司公告。*ST东南表示,大东南集团正在与有关各方进行积极沟通,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实际控制权暂不会发生变更。

记者注意到,《执行裁定书》中涉及李爱娟与大东南集团的合同纠纷,此前东方证券为配合法院工作将大东南集团质押的1.52亿股股份解除质押。9月6日,因质押股数触及平仓线,大东南集团被动减持了334.3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减持均价为2.059元/股。同日,大东南集团表示,正在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的形式降低融资风险,并与质权方积极沟通协调,以保持公司股权的稳定性。

诉讼因承诺定增兜底而起

记者翻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李爱娟与大东南集团的合同纠纷案发生在2011年,此案由来已久,并经历了一审、二审。

根据《李爱娟、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据李爱娟所述,2011年7月,*ST东南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该事项于2011年8月10日获得证监会核准。同日,李爱娟与大东南集团签订协议书一份,就李爱娟认购大东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500万股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约定若李爱娟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解禁后六个月内减持,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的价格低于原认购价1.15倍的,大东南集团以约定金额补偿李爱娟。

上述协议生效后,李爱娟以华宝信托公司名义认购上述1500万股股票,华宝信托公司以每股9.35元的价格认购大东南1500万股股票,认购金额为1.4亿元,限售期为12个月。2012年9月20日,认购股票解禁,截至2012年9月24日,华宝信托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将1500万股股票全部变现,变现金额为9015.552万元,另外有150万元的股票分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爱娟虽以华宝信托公司名义认购案涉股票,但该履行方式得到了大东南集团的认可,且李爱娟在签订及履行相关协议中并无过错,故李爱娟不承担责任,大东南集团应对李爱娟的损失承担全额补偿责任。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6年的终审判决,要求大东南集团支付李爱娟补偿款6948.75万元。(记者 胥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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