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向卓延资管转介客户致无牌交易 一公司原董事被罚8000元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8-03-23 21:29:23

和讯网消息 近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东区裁判法院裁定陈治杰(男)进行无牌证券交易罪名成立。陈承认控罪,被罚款8000元及被命令须缴付证监会的调查费。

该公告称,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10月10日期间,陈以赞海股份有限公司(赞海)的名义向卓延资产管理转介客户认购卓延资产基金以赚取佣金,导致赞海及他本人均未以任何身份获证监会发牌的情况下经营证券交易业务及显示自己经营该类业务。

据悉,赞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解散,陈在关键时间是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东。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14(1)(a)及114(1)(b)条规定,凡未获证监会发出牌照而经营受规管活动的业务或显示自己经营受规管活动的业务,即属犯罪。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应查阅证监会网站内的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的公众纪录册,以确保为他们进行交易的对手方已领有适当的牌照。

资料显示,卓延资産基金是一家于2012年8月1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曾向私人投资者发售参与股份以供认购。卓延资产管理是该基金的管理人,同样是一家于2012年8月1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附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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