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IPO被否企业至少运行3年才可重组上市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8-02-24 14:19:31

借壳上市进一步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IPO)标准。2月23日,证监会发布监管问答,明确了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的监管标准。按照惯例,监管问答发布当日起生效。

证监会表示,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证监会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被并购是企业在IPO申请被否后的可选路径之一。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监管问答的内容意味着再次从严监管借壳。一般来说,企业申请IPO被否,在拿到证监会出具的不予核准发行上市的批文后6个月后可以重新申请。如果是因为造假或不实信息披露,按规定要36个月后才能重新申请。“所以这就是按最严尺度执行重组上市标准了。”

从2017年10月第17届发审委亮相以来,上市审核工作一直保持了从严态势,A股市场IPO审核否决率持续居高不下,而IPO审核的持续趋严,实际上也给众多排队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问答的发布也将进一步加大IPO排队企业的压力。

(江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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