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部分省份征收环保税额确定
来源:证券时报APP 发布时间:2017-12-13 17:17:13

12月13日早间,环保股大涨,截至发稿,德创环保涨8.5%,中电环保、中环环保、环能科技等个股均纷纷拉升。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13日消息,《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大部分省份已确定具体税额。

其中,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份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环保税法确定的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西南地区的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制定的税额均略高于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其中,云南规定,2018年1月至12月,环保税税额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从2019年1月起,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5元。

江苏、海南和四川确定的税额适中。其中,江苏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征收税额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四川为3.9元和2.8元。

京津冀和周边省份则普遍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确定了较高的具体适用税额。日前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均按环保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上限执行。河北省将环保税大气主要污染物和水主要污染物税额分为3档,分别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8倍、5倍和4倍执行。最高一档税额为: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9.6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1.2元。其他污染物实行全省统一标准,按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的4倍执行。

华金证券指出,从已发布环保税征收方案的省份数据可见,约50%的省份适用税额较原排污费有所提高,有的甚至提高一倍,其余省份基本遵循“税费平移”原则。环保“费改税”有利于增强执法刚性,进而增强工业企业治污减排约束力,工业环保、监测板块为主要受益领域,建议积极关注清新环境、东江环保、聚光科技。

国金证券认为,环保税法1个月内落地,大气、水污染治理首先受益,推荐清新环境、龙净环保、碧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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