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将出台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规则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7-04-01 09:18:57

日前,上交所、深交所、中国结算正准备联合出台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规则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记者从参与征求意见的机构处了解到相关规则细节。根据规则草案,该前端风控体系将有效避免券商自营、基金等机构错误申报大额买单的情况,杜绝类似“8·16乌龙指事件”重演的可能性。同时,沪股通、深股通、券商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暂不纳入该体系。

从相关规则条文上看,该体系的核心是对单个交易单元单日全天净买入规模制定上限,避免出现大额错单引起交易异常。上限的具体制定标准主要参考交易单元对应的真实资金情况。

据了解,制定相关规则的背景与“8·16乌龙指事件”息息相关。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由于程序错误,向交易所申报了234亿元巨量买单,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市场短时间大幅波动,造成重大交易异常。为切实防范交易参与人发生巨额非正常买入造成的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和交易参与人资金控制失效造成的资金交收风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的研究论证工作,并制定了相关规则。

从操作上看,该风控体系以交易单元为监管主体。交易单元包括证券公司用于自营、资产管理业务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持有或租用的交易单元;证券公司用于经纪、融资融券业务的交易单元以及交易所、中国结算认定的其他交易单元四类。有关部门特别指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在上海、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持有的交易单元不实施资金前端控制。证券公司持有的用于经纪、融资融券业务的交易单元暂不实施资金前端控制。

“从技术上看,针对营业部交易单元采取单日总额控制,可能出现因个别投资者的超额下单触发限制,影响其他投资者的正常交易。”一位参与征求意见的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出于这样的考虑,目前资金前端控制将首先涵盖未纳入资金三方存管的交易单元,包括券商自营以及基金等采用托管人结算模式的机构或产品的交易单元等。

记者注意到,券商自营及基金、资管等交易单元的全天净买入最高额度主要参考相关机构的资本金情况制定。券商自营净买入最高额度按净资本2.5倍计算,基金等机构全天净买入最高额度按可用资金规模与合计托管规模孰高者的2倍计算。

当相关交易单元买入申报金额达到或超过上述最高额度时,交易所将拒绝接受买入申报并向交易参与人发送反馈信息,但仍然接受撤销及卖出申报。

在这样的监管框架下,上述交易单元所对应的机构将不可能申报并成交明显超出其资本实力的买入要求,从而从根本上杜绝错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异常交易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全天为尺度设置净买入上限,上交所还拟进行分时纯买入申报金额控制。上交所将综合考虑历史交易数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对实施资金前端控制的交易单元设置单一交易单元分时纯买入申报金额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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