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长寿科学(00767.HK)发布公告,2021年12月17日,联交所就其所作决定向公司发出函件,当中表示公司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要求的足够业务运作以保证其股份可继续上市,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公司股份买卖。
据该函件所述,公司须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并履行联交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复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且获联交所信纳后,方可恢复公司股份买卖。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倘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联交所或会撤销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公司有权将该决定转交上市委员会复核。任何复核要求必须于该决定之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内(即2021年12月29日或之前)送达上市委员会秘书处。除非公司申请复核该决定,否则公司股份将于该决定之日期起计满七个营业日后(即2021年12月30日)暂停买卖。
公司已决定于2021年12月29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将该决定转交上市委员会复核,公司正在编制有关要求函件。因此,提出复核该决定的要求后,公司股份将继续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