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英特龙(08329.HK)公布,公司拥有80%权益的附属公司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海王福药")于近日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案件通知书,案件案号为(2021)京民初14号。该案件原告为北京亿灵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其向该案件被告海王福药("被告")作出申索并要求以下各项:
1.解除原告及被告双方于2019年4月9日签订的关于心肌保护停跳液(赫特金)《申报、专利授权使用、生产和销售管理合作协议书》。
2.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期内市场损失共计人民币11,702.11万元;被告支付原告合同违约金人民币3,510.63万元;被告支付原告应付未付协议款人民币74.34万元;被告退还原告生产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用损失30万元;以上总计人民币15,327.08万元。
3.被告承担该案件诉讼费用。
公司现正就该案件寻求法律意见。同时,公司认为该案件不会影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正常运作,并将谨慎乐观地积极应对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