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集团股份(00489.HK)公布,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向深交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同意公司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决定。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予以注册的决定。基于公司经营决策和战略调整,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向深交所撤回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在符合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此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57,346,66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即不超过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0%,且不包括根据超额配售权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授权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合作和融资规模的需要,可在此次发行时实施战略配售,将部分股票配售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投资者。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状况确定。
此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经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1)全新品牌高端新能源乘用车项目;(2)新一代汽车和前瞻技术开发项目;(3)补充营运资金。